“蘋果”被咬6000萬美元敲醒島城企業(yè)商標警鐘
iPad商標爭奪戰(zhàn)的硝煙正在迅速退去。決定這一戰(zhàn)終局的,是蘋果公司砸出的6000萬美元。據(jù)廣東省高級法院近日公布的結果,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已就iPad商標案達成了和解。市值雄冠全球的“高富帥”蘋果公司與瀕臨破產的“吊絲”深圳唯冠公司之間的這場商標爭奪戰(zhàn),從一開始就賺足了各方眼球。從一開始,青島市工商局商標處就對“iPad商標爭奪戰(zhàn)”給予了持續(xù)關注和研究,并希望以此為課題,在青島企業(yè)界展開一次商標知識產權保護的公開課,推動青島商標注冊、保護的升級和普及。
知識產權看似無形,卻是企業(yè)賴以生存的核心資產。如果企業(yè)在知識產權申請、轉讓、許可等過程中沒有未雨綢繆,很可能是自己忙活一場,結果卻是為他人做嫁衣。對于國內企業(yè)來說,可以引為教訓的例子也不在少數(shù):海信“HiSense”商標在歐洲被西門子公司搶注,聯(lián)想因“Legend”商標在國外被大量注冊而不得不啟用新商標,并為此花費巨資重新包裝推廣。蘋果公司之所以愿意和解,并不是在法律上認了輸,而是要花錢買時間?;謴蚷Pad在中國內地的正常銷售,才是大事。中國的企業(yè)家們或許正把此案當成笑話來看,但何妨反顧自身,在商標權甚至更寬泛的知識產權領域,有沒有法律漏洞?有沒有潛在的侵權危機?
可以確定的是,在防范知識產權糾紛上,我們的諸多企業(yè)家并不比蘋果公司更高明。二三十年前,我們還常因知識產權意識的落后以及法律行動的拙劣,而被外人笑話。 198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,是改革開放后內地出臺的第一部知識產權法律。在這部法律實施過程中,國內也曾出現(xiàn)過大規(guī)模的搶注商標事件。
“iPad”商標之爭,并非搶注之爭。深圳唯冠也沒有搶注的惡意。但它仍然提醒企業(yè)家們,關注并完善知識產權戰(zhàn)略,企業(yè)才能走得更順、更遠。在知識產權保護上,中國企業(yè)家還沒有資格看蘋果的“笑話”。
- 上一篇:戴爾”學校侵犯“戴爾”公司商標權
- 下一篇:柯達出售專利遭蘋果阻止 稱其擁有產權